国务院近日发布第715号国务院令,宣布新版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自2019年6月1日期实施,这意味着已经施行18年之久的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将在2019年5月底废止。对于广大汽车后市场的从业者来说,无疑是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。
《办法》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,推行网上申请、网上受理,方便企业办事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,《办法》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、设备设施、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,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,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强化环保方面的要求。具备场地、设备、有专业人员并符合拆解操作规范的相关企业如零部件拆解企业、零部件经销商等,可以按照流程与政策要求,申请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,且之前一直在“地下”进行售卖的拆车变速器、发动机、方向机等,可以进行正规的买卖交易了。
高质量的再制造总成部件投入市场,车主在维修车辆时也有了一项新选择,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降低车主的维修成本。由于4S店的维修是必须使用全新的原厂配件进行维修更换的,但是一般综合修理厂的维修师傅都知道,更换配件买新不如淘旧,而且由于外部修理厂的原厂配件进货渠道比较受限制,采购过来的配件未必好用,所以旧件适配性比新配件更好,而且在价格上也很有优势,关键问题就在于车主的接受程度和后期保修的时间。
《办法》指出“未取得资质认定,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”、“买卖或者伪造、变造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”、“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”等行为都是被明令禁止的,并公布了相应的惩治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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